在瑞士洛桑舉行的第146屆國際奧會(IOC)年會中批准了一系列《奧林匹克憲章》的修正案,旨在加強奧林匹克活動內部的中立原則,並使奧林匹克運動會計畫的管理更加現代化。

IOC 年會通過的改革是近年來最重大的變革之一,也是IOC持續進行的「邁向未來」磋商進程的成果。在「邁向未來」進程下成立的奧林匹克主義基本原則工作小組,研究如何確保 IOC 、奧運會和體育運動保持中立,並免受不當的政府、政治、社會或經濟壓力。

小組針對 IOC 核心文本進行審查,包括《奧林匹克憲章》,規定奧林匹克主義的基本原則,並規範奧林匹克活動的組織、行為和運作,並確立了舉辦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條件。

核准的修改內容包括《奧林匹克主義基本原則》第5條的修訂。此外,在第2條「國際奧會的使命與任務」中,於第5項之後新增第6項,內容為:「國際奧會的角色為:始終保持中立,不受任何政府、文化、社會或經濟壓力的影響;」。

改革旨在維護奧林匹克活動的自主性,保護運動員和賽事免受外部壓力,並防止運動和運動員遭受政治、社會或經濟壓力。修正案也支持安全、公平地參與運動,同時維護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完整性、普遍性及和平使命。

由 IOC 委員 Karl Stoss 領導的第二個「邁向未來」工作小組,則對奧運會運動項目的治理架構進行了全面檢視,並提議轉向以「科目(Discipline)」為核心的調整機制。其目標在於確保與賽事項目相關之決策能於最合適之層級作出,並充分反映影響奧運籌備與執行之關鍵因素。

修正案包括《奧林匹克憲章》第45條「奧林匹克運動會競賽運動」及其細則的修訂。第45條第2項現修正為:「奧運會競賽運動由三個部分組成: 運動種類(Sports programme)、運動科目(Discipline programme)以及運動項目(Events programme)」

修訂內容還包括從《奧林匹克憲章》中移除國際單項運動總會(IFs)的具體名單。此舉將為形塑奧運會賽事項目結構帶來更大的靈活性,並能更契合基於客觀與透明標準的調整方針。

整體而言,此次修訂旨在提升治理架構清晰度,使《奧林匹克憲章》與既有實務運作模式(包括籌備會提案與賽事規劃流程)更為一致。

有關修正案之完整說明,請參閱此處:

https://stillmed.olympics.com/media/Documents/News/2026/06/2026-06-24-Olympic-Charter-changes-Annex.pdf

新修訂的奧林匹克憲章可在此查閱:

https://stillmed.olympics.com/media/Documents/International-Olympic-Committee/IOC-Publications/EN-Olympic-Charter.pdf

原文網址:https://www.olympics.com/ioc/news/ioc-session-approves-changes-to-the-olympic-charter-as-part-of-the-fit-for-the-future-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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