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史簡介

本會成立於民國 11 年(1922年)4 月 3 日,原名為中華業餘運動聯合會(China National Amateur Athletic Federation)。同年國際奧會於第 21 屆巴黎年會中承認我中華業餘運動聯合會為中國奧會 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主席王正廷博士(時任外交部長)亦當選為國際奧會委員。民國 13 年 7 月,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在南京成立,即取代原有之中華業餘運動聯合會,並為國際奧會所承認(英文會名未改),主席一職仍由王正廷博士兼任。

民國 38 年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隨政府遷台,至民國 62 年期間,先後由郝更生、周至柔、鄧傳楷、楊森諸先生擔任主席。民國 62 年 7 月 17 日,政府鑒於中共之打壓排我日趨嚴重,為維護各種運動之國際會籍,使我國在各國際體育組織中保有合法地位,並推展奧林匹克活動,中華民國體育協進會全面改組為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及中華民國體育協進會兩個組織,分別由徐亨主席及黎玉璽理事長主持國際及國內體育事務。民國 63 年 5 月,由沈家銘先生繼任中華奧會主席。

民國 71 年 9 月,沈家銘主席因心臟病瘁逝,乃於 71 年 12 月由中華民國體育協進會鄭為元理事長兼任本會主席。至民國 76 年 9 月,鄭為元先生因出掌國防部辭去中華民國體育協進會理事長及奧會主席職務,改由張豐緒先生繼任雙職。民國 83 年 1 月,張主席因人民團體法之限制,任期屆滿,不再兼任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原中華民國體育協會)會長職務,專任本會主席。民國 87 年 1 月 19 日本會改組,由黃大洲先生擔任主席。民國 95 年 1 月改選由蔡辰威先生擔任主席。102 年 12 月本會改選,由林鴻道先生擔任第 11 屆中華奧會主席,106 年 11 月改選,林鴻道先生獲得連任,擔任第 12 屆主席;110 年 11 月改選,林鴻道先生再度獲得連任,擔任第 13 屆主席,任期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

依據本會會章,本會以推展全民運動、發揚奧林匹克精神、加強與國際奧會及國內外各運動團體聯繫為宗旨,其任務為:

  • 於國內體育活動中宣揚奧林匹克主義基本原則。
  • 於國內各級學校體育課程中融入奧林匹克主義。
  • 推動成立奧林匹克教育機構如國家奧林匹克學院、奧林匹克博物館及參與其他奧林匹克活動相關文化方案。
  • 確保在國內遵守奧林匹克憲章。
  • 促進競技運動與全民運動之發展。
  • 協助訓練體育行政人員。
  • 抗拒種族、宗教、政治、性別或其他任何形式之運動歧視及暴力。
  • 致力維護與政府組織間之和諧合作關係,並抗拒與奧林匹克憲章不符之政治、宗教或經濟壓力,以維護本會之獨立自主性。
  • 組織代表團代表國家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國際奧會認可之區域性、亞洲或世界綜合性運動競賽、並就選手之行為負責。
  • 主辦或協辦國際性或區域性綜合性運動會或其他奧林匹克活動。
  • 參與奧林匹克團結基金各項計畫。
  • 編譯有關奧林匹克運動書刊。
  • 與國際奧會、各國家奧會、各國際運動總會、各地區性運動組織之聯絡與協調。
  • 採取適當措施保護『奧林匹克』之名稱、標誌及會徽。
  • 接受教育部體育署委託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事項。
  • 辦理其他奧林匹克相關事項。

其專屬權利及義務為:

  • 組織代表團代表國家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國際奧會認可之區域性、亞洲或世界綜合性運動競賽。
  • 指定國內得申辦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國際奧會認可之區域性、亞洲或世界綜合性運動會之城市。
  • 承認代表國家之單項運動協會。

本會歷年來在教育部、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及教育部體育署指導下,努力完成各項任務。

主席的話

林鴻道主席第 13 屆就職祈願全文

中華奧會2021年底改選,鴻道連任第13屆主席,未來期盼帶領奧會創造新風貌、新氣象,為我國體育運動發展共同打拚。

以下是鴻道就職的祈願:

各位奧會的夥伴大家好。感謝大家對我擔任兩任中華奧會主席的肯定,並願意再給我一次機會,擔任第13屆主席,和大家一起為我國的體育運動發展共同打拚。

過去8年,我一直致力在如何讓體育運動能成為國人生活的一部分,如何讓運動員能被重視,如何讓運動員有一個健康健全的訓練環境,而這些努力的目標都是希望能幫國家持續締造體育運動的佳績。在選手的訓練上,推動「黃金計畫」上路是我很自豪的一件事。為了東京奧運,政府3年投入了12億元的訓練經費。黃金計畫實施至今,本人常常與選手、教練及相關同仁討論如何讓黃金計畫的實施更有彈性、更能有效幫助選手,並透過各種管道促使主管單位修訂相關規定。2024巴黎奧運及2028洛杉磯奧運的黃金計畫已啟動,期待持續的滾動修正,在選才、育才方面都能以更有彈性的方式,給予選手們最有效的訓練支援。

另外,選手要健康的訓練就要杜絕運動禁藥的使用,奧會在過去數年努力推動「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的成立,最後得到世界運動禁藥管制組織(WADA)的承認,並完全接手運動禁藥防制的工作。為了讓基金會能順利成立,基金所需的3000萬元由奧會及本人各捐贈1000萬元,也感謝「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及「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力挺,各捐獻500萬元。

對於運動員的照顧,我也積極促成政府通過優秀運動員轉任專業教練一案,保障運動員的退役生涯,就是希望運動員能無後顧之憂的投入訓練面對賽事,落實「打球也能當飯吃」。

對於體育運動的支持,光靠政府絕對是不足的,如何結合社會上更多更廣的資源,才是終極之道。在奧會以及各界的努力下,立法院終於在2021年12月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企業贊助體育祭出了150% 抵稅額。此一修法,雖然與推動的目標尚有落差,但能跨出這一步,先求有再求好,絕對是鼓勵企業支持體育發展的一大突破。

未來4年,本人希望能在各位夥伴的支持下,為體育運動的發展持續努力。有幾件事是個人一定會努力推動的:

1、 推動國家級運動科學中心的成立
2021年東京奧運,台灣創下參賽以來最好的成績,這除了是選手、教練以及所有協力同仁的共同努力外,也彰顯了運動科學在訓練過程中所展現的成效。整合性及量身訂製的運動科學應用,早已是亞洲重要國家及世界上體育運動先進國家的訓練常態,但對我們來說卻才剛剛起步。未來,奧會將致力推動國家級運動科學中心的成立,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運科的研究與運用,並連結民間運動產業的發展,讓選手可以得到適當的運科支援。

2、 以產業化為方法讓體育運動成為國人生活的一部分
我一直希望體育運動能真正成為國人生活的一部分,各種賽事都能受到關注。要達到這一目標,運動員的競技成績固然重要,但推動運動產業化及運動行銷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努力促成選手、單項協會、奧會與產業界的緊密合作將會是未來的工作重點之一。

3、 提升中華台北在各級國際體育組織中的行政地位
國際體育事務的參與,一直都是奧會的重要職責,如何與單項協會更緊密合作,提昇中華台北在國際體壇各級組織內的行政地位及參與決策的機會,是未來必須持續推展的工作。具體做法就是透過奧會、單項協會接班人的加速培養,世代銜接,培育國際體育事務人才,讓更多年輕後輩及早參與國際體育事務,讓經驗得以順利傳承,增強國際參與的力道。

4、 徹底貫徹國際奧會2020+5改革議題
檢視國際奧會在2014年提出的2020改革議題,以及2021年2月執委會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所提出的5大趨勢,以及所衍生的15項建議,中華奧會在各位夥伴的指導以及會內同仁的努力下,都已在持續推動中,接下來的4年,我們不會有片刻的鬆懈,一定會繳出亮麗的成績單。

5、 加強投資奧林匹克學院深耕奧林匹克教育
奧林匹克教育是本會的重點工作以及強項之一。身為國際第四位創設國家奧林匹克學院的國家奧會,以及在2019年成為國際奧會家族中第5位獲得雅典娜獎的國家奧林匹克學院即是最好的例證。未來4年,奧會將在奧林匹克教育投入更多資源,以更多元的方式推廣奧林匹克精神與內涵,將「團結、友誼、和平、進步」的奧林匹克根本目標推進到社會的各個角落、深植人心,並成為社會所共同追求的目標。

6、 堅持奧會自主權及深化與政府部門的夥伴關係
依照奧林匹克憲章規定,各國奧會的自主性極其重要。各國奧會和單項協會運作須獨立於各國政府的干涉。因此,堅持自主權是奧會的基本立場,也是保障選手參與國際賽事的基本守則。奧會服務的對象是選手,任何作為都必須以捍衛選手的權益與福祉為依歸。在此同時,選手參與國際賽事不但是中華台北代表團的一員,也代表了國家。因此,奧會在堅持自主權的同時也必須和政府密切合作,為我國的體育運動發展共同努力。

7、 透過良善治理持續提升奧會的士氣與績效
藉此機會,要特別感謝奧會優秀的同仁們,面對各種繁雜的工作與挑戰,任勞任怨、努力不懈地推動與執行奧會的任務。未來4年,本人要和奧會同仁們為內部治理與工作效率的持續提升共同努力,讓同仁的才華有更佳的發揮場域,共同為體育運動提供更多、更優質的服務。

奧會委員的組成,涵蓋體育運動產、官、學界,以及關心體育運動發展的各方賢達,我很榮幸能在未來4年和大家一起為台灣的體育運動發展努力,讓我們一起將運動員推向「更高、更快、更強–更團結」的境界,讓台灣的體育競技成績,進入世界top 10%。

宗旨與任務

宗旨

本會以推展全民運動、發揚奧林匹克精神、增進與國際奧會及國內外運動團體之聯繫暨依據奧林匹克憲章規定推展及維護國內奧林匹克活動為宗旨。

任務

  • 於國內體育活動中宣揚奧林匹克主義基本原則。
  • 於國內各級學校體育課程中融入奧林匹克主義。
  • 推動成立奧林匹克教育機構如國家奧林匹克學院、奧林匹克博物館及參與其他奧林匹克活動相關文化方案。
  • 確保在國內遵守奧林匹克憲章。
  • 促進競技運動與全民運動之發展。
  • 協助訓練體育行政人員。
  • 抗拒種族、宗教、政治、性別或其他任何形式之運動歧視及暴力。
  • 致力維護與政府組織間之和諧合作關係,並抗拒與奧林匹克憲章不符之政治、宗教或經濟壓力,以維護本會之獨立自主性。
  • 組織代表團代表國家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國際奧會認可之區域性、亞洲或世界綜合性運動競賽、並就選手之行為負責。
  • 主辦或協辦國際性或區域性綜合性運動會或其他奧林匹克活動。
  • 參與奧林匹克團結基金各項計畫。
  • 編譯有關奧林匹克運動書刊。
  • 與國際奧會、各國家奧會、各國際運動總會、各地區性運動組織之聯絡與協調。
  • 採取適當措施保護『奧林匹克』之名稱、標誌及會徽。
  • 接受教育部體育署委託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事項。
  • 辦理其他奧林匹克相關事項。

組織架構

主席

林鴻道

副主席

蔡賜爵
陳建平
張煥禎
廖裕輝
葉政彥
蔡家福

執行委員

王景成朱文慶朱木炎
何卓飛林廷芳林華韋
洪志昌張文馨張國祚
許安進陳士魁陳任邦
陳光復陳建宏陳美燕
黃忠仁劉福財謝典林

業務職掌

組長

職掌

  1. 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及人力調配
  2. 綜理本會企劃行銷公關業務
  3. 綜理本組年度預算,確保依指標及進度進行
  4. 拓展外部合作夥伴

副組長

職掌

  1. 協助組長綜理組務
  2. 爭取企業贊助業務
  3. 贊助合作夥伴相關業務
  4. 年度活動宣傳企畫
  5. 奧會社群平台經營(FB、IG)

專案業務 / 備註

  1. 奧林匹克路跑
  2. 奧林匹克親子運動嘉年華
  3. 國際奧林匹克日慶祝活動

組員

職掌

  1. 奧會社群平台經營(FB、IG)
  2. 媒體委員會相關業務
  3. 侵權事項辦理

專案業務 / 備註

  1. 國際奧林匹克日慶祝活動
  2. 其他交辦事項

專案人員

職掌

  1. 奧會網站維運
  2. 賽會行事曆建置
  3. 奧會網站改版

專案業務 / 備註

  1. 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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