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員權利與責任宣言是一項由運動員所發起的行動,由 20 名運動員代表組成指導委員會,匯集涵蓋奧運會及帕運會 120 種運動、來自 190 國的 4,292 名精英運動員所提供的意見而成。宣言的首要目的是透過為奧林匹克活動下的運動員,勾勒出一系列的共通性權利與責任,以進一步協助運動員。其內容包含:運動禁藥管制、乾淨運動、職涯發展、溝通、歧視及不受傷害及虐待的保護措施等主題。宣言內容自 2017 年初,經過 2 階段的問卷調查訪談,最後於 2018 年 10 月,經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的國際奧會第 133 次年會討論後通過並公布。

前言

運動員與運動員權益是奧林匹克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本宣言為參與奧林匹克活動及轄下會員組織所屬運動員勾勒共通的權利與責任。宣言的內容參照「世界人權宣言」及國際認可的人權標準、原則與條約,目的是做為奧林匹克活動的行動指導原則。

所有奧林匹克活動下的組織,特別是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各國際運動總會及國家奧會,也將致力推廣遵守這些權利與責任的觀念。我們鼓勵各界建立與此權利與責任相關的有效解決機制,同時鼓勵運動員運用此機制

運動員權利

本宣言盼提升運動員的能力與機會以促進下列權利:

  1. 參與運動與競賽,且不受種族、膚色、宗教、年齡、性別、性傾向、殘疾、語言、政治傾向或其他主張、國族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的歧視。
  2. 享有透明、公平與清廉的運動環境-打擊運動禁藥使用與賽事操縱,並且提供透明的裁判/仲裁及選拔程序,與適當的比賽及賽前練習期程。
  3. 適時及清楚地取得運動員與競賽相關的基本資料。
  4. 在可行性許可下,運動員應有選擇權以獲取運動相關的教育,並於訓練與參賽的同時兼顧工作或學業。
  5.  遵守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賽事與運動組織規範及奧林匹克憲章,並運用其運動生涯、知名度等機會獲取收入。
  6. 公平且平等的性別呈現。
  7. 保護身心健康,包含安全的競賽與訓練環境,並免於傷害、虐待與騷擾。
  8. 於奧林匹克活動所屬運動組織選舉運動員代表。
  9. 舉發違反運動倫理行為並免於遭受報復的恐懼。
  10. 隱私權,包含個人資訊的保護。
  11. 言論自由。
  12. 正當程序,包含要求由獨立公正的小組於合理時間內舉行公平聽證的權利,並要求公開聽證與有效救濟的權利。

運動員責任

本宣言鼓勵運動員下列行為:

  1. 維護奧林匹克價值,並遵循奧林匹克主義基本原則。
  2. 尊重運動的品德,不使用禁藥、不操縱賽事,以乾淨運動員身分參賽。
  3. 遵循國際奧會倫理規範,勇於舉發包含運動禁藥、操縱賽事與明文禁止的歧視、傷害、虐待與騷擾等違反運動倫理的行為。
  4. 遵守國內適用法律、參賽資格程序與競賽規定、相關運動及運動組織規範,以及奧林匹克憲章。
  5. 尊重且不歧視其他運動員、隨行人員、志工與其他運動場域內人員的權利及福祉,避免在競賽中、競賽場地與典禮時從事政治性示威抗議。
  6. 尊重奧林匹克活動的團結原則,運動員及奧林匹克活動成員間可相互提供協助與支援。
  7. 身體力行成為楷模,並推廣乾淨運動。
  8. 認識並對運動員責任有所自覺。
  9. 當要求出席聽證會時,於這類程序中誠實作證。
  10. 參與運動員代表選舉並投票。

有關這份宣言的制定過程,請參考下列流程圖:(PDF檔案

參考連結: https://www.olympic.org/athlete365/athletesdecla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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