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組別:國際組

選手及隊職員防疫手冊係由 IOC、IPC 及 Tokyo 2020 共同編撰,以提供各國參賽選手及隊職員於出發前、抵達時、賽會期間及賽後返國前等階段各項所須遵循的防疫措施,各項措施係以減少接觸、實施檢測追蹤與隔離、保持個人衛生等三大原則來制定。重點摘錄於以下各點說明:

一、各參賽 NOC 須事先指定防疫協調官(COVID-19 Liaison Officer)1 名:
(一)以作為與 IOC/IPC/Tokyo 2020 及日本主管機關之聯繫窗口,並確保參賽人員了解並遵守各項防疫規定,以及負責團員行蹤管理、確診/症狀通報等事項。
(二)詳細工作指南將另行公布。

二、出發前:
(一)參賽人員需「自我健康監測 14 日」,並完成入境日本後首「14 日之行程規畫及預計密切接觸者清單」,並於「出發前 72 小時內接受病毒檢測」(目前日本政府接受之檢測法計有:PCR、LAMP 及 CLEIA 等)。
(二)如期間出現相關症狀或採檢結果呈現陽性,則立即通報防疫協調官以與日方會商接下來的步驟。

三、入境日本後:
(一)須出示檢測結果為陰性之證明,並依據出發地於機場或選手村進行必要之入境採檢。
(二)如進行移地訓練之隊伍,須於「進駐選手村前3日」在當地再次採檢。
(三)此階段如果被檢測出陽性,則依日本衛生主管機關之相關政策進行隔離;如出現症狀,則立即通報防疫協調官。

四、賽會期間:
(一)參賽人員將至少「每 4 日於選手村內接受 1 次檢測」(可自行上網預約檢測時間,非住宿於選手村或賽會飯店者須自行至村內受檢),如結果為陽性,將立即送往隔離或住院,並由防疫協調官協助檢視首次出現症狀前 2 日之行蹤及密切接觸者名單。
(二)如為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收到通知後須立即前往指定地點接受檢測,如結果為陰性者,後續參賽事宜仍待 Tokyo 2020 與日本政府研議。
(三)同樣地,如有相關症狀,則立即通報防疫協調官。

五、賽後離境前:
(一)依目的地或航空公司之要求及規定接受必要之採檢。
(二)Tokyo 2020 僅提供參賽選手及隊職員於賽會期間(選手村試營運至閉幕典禮)之保險,其他涵蓋整個參賽過程所需之醫療及歸國保險需參賽人員自行辦理。
(三)參賽人員於日本境內除另獲許可外,不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但可使用私人車輛。

IOC、IPC 及 Tokyo 2020 預計於四月及六月逐次調整公布最終的完整防疫方案。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會參與東京奧運運動員防疫手冊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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