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於曼谷舉行的第 43 屆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OCA)會員大會中, OCA 會員全場一致舉「綠牌」且無反對或棄權,通過了一系列對 OCA 會章的改革提案。修正的內容包含:

1. 修改第一副主席的產生方式,由執委會中最資深的副主席擔任第一副主席。
2. 自 5 個區選出各一名的副主席,由各區的國家奧會(NOC)提名並經會員大會投票產生。
3. 自 5 個區選出各一名的執行委員,其性別需與所在區域的副主席不同,由各區的國家奧會提名並提交會員大會選舉。

另外,修正案還包括對財政政策的遵守、永久總部地點的決定規則以及監督OCA轄下運動會的相關規定等。

在 OCA 執委會於 4 月 30 日舉行的線上會議中核准新的會章及修正案後,國際奧會(IOC)在報告中表示:「新的 OCA 會章符合管理全球奧林匹克活動(Olympic Movement)的《奧林匹克憲章》之規定。」此舉替 OCA 會員大會通過主要與管理相關之修正案鋪路。

投票結束後,多個國家奧會表態,肯定 OCA 代理主席 Raja Randhir Singh 在去年 7 月 IOC 宣布 OCA 主席選舉結果無效後,引領 OCA 進入穩定的狀態,進而著手現行針對 OCA 管理的改革。

此外,本次會員大會中也宣布科威特政府已批准延長原定於 2024 年 9 月到期的 OCA 總部辦公室租約。


OCA General Assembly approves constitutional reforms

原文網址:https://oca.asia/news/5021-oca-general-assembly-approves-constitutional-reform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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