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組別:國際組

國際奧會(IOC))於 6 月底召開的第 134 屆年會中通過執委會提案,針對奧運申辦程序進行改革。IOC 主席 Bach 期盼,藉由 2020 改革議程帶來的變革,使奧運能與時俱進,在維持彈性空間下確保良善管理,以達到未來賽會的永續發展。IOC 也將維護奧運的普遍性及賽會的魅力,並將運動員視為核心價值。

本次通過奧運申辦程序的改革重點提案如下:

1. 建立永久持續對話,以探索並創造各區域、各國奧會對舉辦奧運或青奧的興趣。
2. 設立兩個未來主辦城市委員會(夏季及冬季各一),以調查各界對奧運及青奧申辦意願並回報執委會。
3. 維護奧運的吸引力,確保全球頂尖運動員參加奧運的美好經驗。
4. 指派非執委會之 IOC 委員加入未來主辦城市委員會。
5. 依據未來主辦城市委員會提出之建議,遴選工作指導原則如下:
– 以各屆賽會為單位進行評估
– 將相關背景脈絡納入考量
– 積極尋求潛在申辦單位
– 對潛在申辦單位的創新提案保持開放與彈性
– 申辦單位可為多城市 / 區域 / 國家聯合,不限於單一城市
– 依據各地發展契機、背景及需求,彈性調整相關期程

因應上述變革,相關奧林匹克憲章條文及附則之修正內容摘要如下:

1. 遴選主辦城市日期:取消「奧運開始前 7 年遴選」之規定。
2. 主辦單位:原規定「由一城市主辦奧運」改為「原則由一城市主辦。執委會得以認可其他單位,如:多座城市、多區域或多國家」。
3. 技術要求:原規定「所有運動競賽須於主辦城市舉行」改為「允許更多彈性使用既有運動場館」。
4. 治理:原規定「各屆奧運由主席指派候選城市評估委員會」改為設立兩個主辦城市委員會。

相關改革原則已實際應用至目前的奧運申辦程序,並可望降低 70% 的申辦奧運支出及 20% 的籌辦經費。

資料來源:https://www.olympic.org/news/evolution-of-the-revolution-ioc-transforms-future-olympic-games-ele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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