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IOC氣候行動獎旨在獎勵並表揚奧林匹克活動中重要利害關係人的努力,包含國際單項運動總會(IFs)、國家奧會(NOCs),以及奧運與帕運選手。鼓勵採取具體行動來降低其對環境的影響,同時展現創新精神。奧運與帕運選手可以個人身分親自參加本次申請。

評選委員會將由國際奧會、Deloitte(贊助商),以及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的代表組成,將從IFs、NOCs與運動員的申請中選出入圍者,並由IOC與Deloitte共同決定獲獎名單。

 運動員申請者需:
1. 曾以「Aa」類別證件參加過夏季或冬季奧運或帕運
2. 在過去一年中,曾積極參與永續發展及創新相關工作
3. 確認同意相關申請條款
4. 在申請中提供真實、正確、完整且最新的資訊
5. 申請時已滿18歲,或符合其母國的成年年齡
6. 不是2024年得主
7. 若獲選為得主,須簽署具法律效力的聲明書,確認其資格,並授權IOC、Deloitte、IPC(如適用)及其授權第三方使用其姓名、肖像、聲音、個人形象及宣傳素材(包括照片與影片)用於永續倡議及本獎項宣傳用途
8. 若獲選為得獎者,必須同意與Deloitte簽訂一份合約,該合約可能包含下列部分或全部項目,必須在無異議的情況下提供這些服務 (執行期間為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1) 啟始/引導會議,由運動員提供其永續行動相關資訊,以協助Deloitte規劃與執行 Greenhouse 工作坊課程。
(2) 影片拍攝和/或照片拍攝
(3) 賽會期間活動(實體或線上)
(4) 非賽會期間活動
(5) 媒體訪問
(6) 社群媒體貼文
9. 簽約時可能會要求參與其他額外活動(預計在2026年4月1日簽約確定)

 運動員申請者之評選標準為:運動員須發展具創新性的氣候行動專案,並利用個人影響力教育他人,需說明:
1. 專案對氣候的正向影響,或未來預期效果。
2. 如何運用其影響力影響其所屬運動項目、隊伍、國家、粉絲,並傳遞永續概念。
3. 未來如何擴大專案影響與延伸。

 目前正因以下原因而受懲處、處分或暫時停權的選手、NOC或IF不得申請:
1. 違反《奧林匹克憲章》、IPC規章或其他IOC/IPC所訂規範。
2. 涉及運動禁藥相關違規行為。
3. 涉及破壞運動競賽誠信之行為(如打假球等)。

運動員得獎者將獲得:Deloitte提供為期六個月的指導合作,每月約2小時,由Deloitte的區域性永續發展顧問協助發展得獎運動員的計畫,並提升其對氣候的正面影響。

運動員需填寫《運動員申請表》,並寄送至 [email protected];申請期限為2025年6月27日,申請表格與詳細資訊如附件。入圍名單將於2025年11月公布,最終得獎者將在2026年米蘭-科爾蒂納冬季奧運期間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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