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舉辦期間

    1976/07/17 - 1976/08/01

  • 舉辦國家

    加拿大

  • 舉辦城市

    蒙特婁

本屆雖派出代表隊,但由於「兩個中國」名稱問題,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宣布不能接受國際奧會所提議,在 21 屆奧運期間,將名稱改為「臺灣」的建議,因認為改變名稱的建議,違反國際奧會不容許任何政治干涉與歧視的憲章規定。最終無法妥協,於 7 月 16 日為了抗議退賽抵制。

賽會概要

第二十一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於 1976 年 7 月 17 日至 8 月 1 日在加拿大魁北克省蒙特婁舉行。

當時,蒙特婁市政府覺得奧運會是一門不能虧本的生意,連市長尚‧達坡( Jean Drapeau )也說「像男人不能生孩子一樣,奧運會也不能虧本收場」( the Olympics can no more have a deficit than a man can have a baby )。但是在統籌過程裡,因為興建各項體育館開支過大,主場館建造過程困難重重(工程到奧運閉幕後十多年後才完工),導致耗資高達 58 億美元。整體來說,這屆奧運會虧損 24 億美元,令蒙特婁市政府多年債台高築:總共 10 億美元的債務到 30 年後的 2006 年 11 月才還清,是現代奧運會歷史上虧損最嚴重的一次,也讓很多城市不敢申辦奧運,直至 1984 年洛杉磯奧運出現財政盈餘為止。

為了抗議曾率領橄欖球隊訪問種族主義南非的紐西蘭代表團參加本屆奧運會,坦尚尼亞等 22 個非洲國家聯合抵制本屆奧運會。

籃球、手球和划船的女子項目首次進入奧運會。為保護運動員的身體健康,推舉不再成為奧運會舉重項目。

奧運聖火以人造衛星由希臘雅典「傳送」到加拿大首都渥太華,再從渥太華以接力跑形式到達本屆奧運會主辦城市蒙特婁,於開幕式當日抵達主體育場,這種以現代科技傳遞聖火的方式引起爭議,從 1980 年開始,又恢復傳統的奧運聖火接力活動。本屆奧林匹克聖火曾於開幕式後數天的一場暴雨中被雨水撲熄,一位工作人員以打火機重新點燃火種,後來大會撲滅該火種,並以聖火之備份火種重新點燃聖火。

加拿大作為本屆奧運會的舉辦國,最終僅獲得 5 枚銀牌和 6 枚銅牌的成績,成為夏季奧運會有史以來唯一一個沒有獲得過金牌的東道國。

競賽運動

本屆奧運會共 21 種運動競賽項目,包含:射箭、田徑、籃球、拳擊、擊劍、舉重、角力、馬術、足球、體操、手球、划船、射擊、帆船、排球、柔道、游泳、跳水、水球、輕艇、自由車、曲棍球、現代五項等。

賽會獎牌榜

名次 國家 金牌 銀牌 銅牌 總計
01 蘇聯 49 41 35 125
02 東德 40 25 25 90
03 美國 34 35 25 94
04 西德 10 12 17 39
05 日本 9 6 10 25
06 波蘭 7 6 13 26
07 保加利亞 6 9 7 22
08 古巴 6 4 3 13
09 羅馬尼亞 4 9 14 27
10 匈牙利 4 5 13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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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代表團名單

國家奧會及貴賓

國家奧會主席兼團長:沈家銘
國家奧會秘書長:董彭年
國家奧會執行委員:胡新南
貴賓:徐 亨(國際奧會委員)、張彼德
陪賓:徐余素馨(國際奧會委員夫人)

團本部

領隊:丁善理
副領隊:毛民初
聯絡員:謝文慶
總幹事:湯銘新
總管理:吳慕風
總教練:楊傳廣
總管理:紀 政
會計:潭國俊
總務:施教松
秘書:袁愈光
駐加聯絡:謝哲蔚
幹事:陸炳文

各項運動參賽代表隊

水上運動 - 游泳代表隊

教練團:

林承謀、劉 齊(隨隊裁判)

選手:

許東雄、王慶春、李讚楨、趙泉忠、許玉雲、白艾梅、李玉環

射箭代表隊

教練團:

選手:

薛美霞、翁吳金淑

田徑代表隊

教練團:

吳阿民、吳錦雲

選手:

陳進隆、戴世然、陳明智、譚廣嘉、楊國華、沈裕威、王榮華、李秋霞、林月香、黃秋錦、洪春來、邱玫翠、林美華、水心蓓

拳擊代表隊

教練團:

洪村勇(隨隊裁判)

選手:

張國清、周正志

自由車代表隊

教練團:

惠懷慶

選手:

鄧錦基、楊英祺、施德祥、施光隆

馬術代表隊

教練團:

選手:

孫清廉、林增雄

柔道代表隊

教練團:

吳定標、林永杰(隨隊裁判)、張聰輝(隨隊裁判)

選手:

鄭富雄、張守忠、許文彬、蔡德文

現代五項代表隊

教練團:

選手:

張基明

帆船代表隊

教練團:

林富偉(管理)、林文素(氣象員)

選手:

薛國航、林耀文、林樞文

射擊代表隊

教練團:

劉長泗

選手:

吳道源、顧炳棋、杜台興、蔡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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