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球是一項室內球拍型運動。

起源於 19 世紀初期英國倫敦的「艦隊監獄」,相對於美式壁球亦稱為英式壁球,也有翻成迴力球。運動是由兩到四個人在一個封閉式的場地進行,包括天花板內(寬 20 英尺,長 40 英尺,高 20 英尺)。比賽目標是,參賽者運用場中除了天花板以外的牆壁,以球拍把彈跳的球打到牆上,使得對方無法在球彈跳一次之前擊打回來,如果球在地板上彈跳超過一次而沒有用球拍擊打回去,就是輸了這球。國際壁球聯盟( IRF )於 1979 年由十三個國家共同成立,在努力推廣發展下, 80 年代早期在五大洲就超過八十個國家參與壁球的活動。國際壁球聯盟於 1980 年舉辦第 1 次壁球大賽,且於 1985 年十二月得到 IOC 的認可。

壁球規則

※ 球場
球場四周通常用水泥或石牆圍成,表面塗平粉刷為白色並有「外界」和「發球」的紅線。很多現代球場建都有可供觀看的玻璃後牆,而職業比賽有時候會在全玻璃的球場舉行,可供 4 周達 2000 名觀眾觀看。最近,一些俱樂部建成「彩虹球場」,使用綠色或藍色的牆壁,但大多數受到傳統主義者的反對。地板通常由淺色木版條縱向鋪成,並畫有區分發球框和發球區的紅色界線。天花板應為淺色並且有足夠高度做「吊高」運動(即擊出能夠反彈至球場後牆的高弧度球)。

※ 球具
標準球拍由運動規則限制,傳統上,它們是由層壓木料和腸線組成的網構成。 1980 年代中期改變規則之後,它們幾乎都換成陶瓷材料(石墨、凱夫拉爾、鈦或硼)。現代球拍長七十公分,網面最大面積為 500 平方公分,重約 110 至 200 克。

※ 比賽與記分
剛開始由一方發球,至少一隻腳在發球紅線內,不能踩紅色發球線,擊中正牆上界、發球正牆中線之間,彈到對手界內,比賽中球員輪換將球擊打至正面牆。球可以直接擊打或彈地一次後擊打。好球的定義是,球在觸地之前,擊中正面牆的位置必須在上界之下和「木板」或「鐵皮」之上。球在擊中正面牆之前後可以擊中任意其他三面牆。首先擊中側牆或後牆的球叫做「 boast 」或「 angle 」。 比賽回合以一名球員不能回球,或擊球失誤(如,擊球出上界、球彈地兩次後擊球、球擊出後未擊中正面牆,或擊中「鐵皮」),或由於干擾或阻礙對方被判「重打」( let )或「罰球 / 分」( stroke )為結束。

傳統英式計分制( 1926 年開始使用)為發球得分,接球者贏得此回合則換發。

一局通常為 9 分制(當比分為 8 比 8 時,接球者可以選擇以 10 分結束本局),正規比賽通常是 5 局 3 勝制。亦有每回合得分制( point-a-rally scoring system , PARS 或美式計分制),即每回合的贏家得分,無論其是否發球。傳統上, PARS 為 15 分制(或 14 平時接球者選擇 15 分或 17 分結束)。但到 2004 年, PARS 的職業比賽減少成為 11 分制(如果 10 平,則一方必須以發球權連續得 2 分才能贏得本局)。

國際比賽、俱樂部比賽、雙打比賽和休閒比賽通常使用傳統英式記分制。

※ 干擾與阻擋
在這種運動中,由於兩位運動員同處於一個球場中,故干擾與阻擋是難以避免的。根據規則,擊球的球員必須有足夠的揮拍空間擊球,也須有完全的自由去把球擊至正面埸的任何一個位置。當以上的情況受到阻礙,便會造成干擾與阻擋。在這個時候,擊球的球員可向裁判要求和球( let )(如果沒有裁判在場的時候,則由雙方球員決定),而裁判會根據擊球者受阻的程度,與及擊球者能否擊出一球立即勝出的回球(如該阻礙沒有發生),從而給予和球( let )(該球將重發)或得勝球( stroke )(擊球者可即獲一分或發球權)。

當裁判認為沒有干擾或阻擋的發生,他也可以裁定該球沒有和球,而比賽亦必須繼續。這做法是為了保障球賽的順利進行以及防止和球被濫用。由於裁判的判斷帶有一定的主觀性,故給予或不給予和球或得勝球經常具有爭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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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類型 金牌數 銀牌數 銅牌數
東亞運動會 0 1 0
賽事名稱 選手姓名 競賽項目 成績結果
2013 年第 6 屆天津東亞運動會 黃政堯 男子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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