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岩運動為近數十年來才發展出來的新興運動,1970 年法國發展出運動攀登,成為世界性之攀登運動。早期攀岩屬於登山運動技術之一,法國人 Francois Savigny 在 1983 年發明可移動式人工岩塊,人工岩場之設計完成,使得攀登運動成為不必遠赴郊外或翻山越嶺即可體驗攀登的樂趣,並可在安全的攀登設施下進行冒險性運動,挑戰自我之極限。
1986 年開始正式之室內攀登比賽,並於 1989 年的英國舉辦了第一屆的世界盃攀登比賽。然而國際攀登比賽早期是隸屬於國際山岳聯盟(UIAA)之下之國際攀登委員會(I.C.C)所負責推動,2007 年 ICC 組織獨立於 UIAA ,更名為 IFSC ,其推動之比賽包括世界盃巡迴賽、各洲錦標賽、世界青少年錦標賽。亞洲亦於 1990 年成立亞洲攀登委員會(A.C.C),會員國包括韓國、日本、台灣、中國、新加坡、印尼、伊朗等國。

運動攀登規則

※ 先鋒賽
比賽之岩壁垂直高度須達 12 公尺,寬度至少 3 公尺的人工岩壁上,比賽路線設計長度至少 15 公尺。
在規定的時間(6分鐘)內完成賽道路線,即「完攀」,得滿分。未「完攀」者以「墜落點」計分。(墜落點意指「墜落」時,其手最後所觸及之最高處岩塊,為其計分點。)同為「完攀」者得滿分,再依其完攀速度快、慢排序名次,而未完攀者,再依分數高、低排序名次。

※ 速度賽
由 IFSC 認證的人工岩場,高度為 15 公尺、外傾角度為 5 度,岩壁之岩點為固定之標準賽道。
比賽分資格賽及決賽輪,資格賽時選手須攀登 A、B 相同賽道,以攀爬時間最少錄取 16 名選手。決賽輪為選手對戰制,墜落或偷跑,不採計成績而淘汰,剩餘選手對戰後以速度最快者獲勝。

※ 抱石賽
比賽場地高度在 4-5 公尺之間,選手身體最低點到護墊不得超過 3 公尺,採取以護墊保護之方式攀登,每場比賽至少 4 條路線,每條路線約設 8 – 12 個岩點。
需攀完所規定的每條賽道路線,資格賽 5 條路線,每條路線比賽時間為 5 分鐘;複賽及決賽為 4 條路線,每條路線比賽時間為複賽 5 分鐘、決賽 4 分鐘;完成該面岩壁上之指定賽道路線,即「完攀」,得滿分。而「墜落」者可再重新攀登,在比賽時間內不限重攀次數。最終以最少「嘗試」次數及「紅利」點計分,完攀數多嘗試次數少的選手即獲優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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