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是指利用滑雪板在雪地滑行的一種運動,滑雪和滑冰、滑水有相似之處,但是滑的表面不同。

滑雪可以分成兩大類:北歐式滑雪和高山滑雪;北歐滑雪起源於斯堪地那維亞地區的滑雪,北歐風格的滑雪板上的皮靴固定裝置裝在滑雪靴的足尖位置,而不是後跟;高山滑雪起源於阿爾卑斯山地區的滑雪,滑雪靴的足尖和後跟都有皮靴固定裝置。雖然某些運動同時適合兩種類型,但是固定裝置和起源的不同將這兩種類型區分開來。

現代的高山滑雪是 1922 年由一位英國人於瑞士所創立, 1936 年德國加米施-帕騰基興冬季奧運中被列入比賽項目之一,當時只有男子和女子個人的混合式滑雪兩個小項目,之後在第 6 屆冬季奧運中加入大曲道,同時把混合式滑雪從比賽項目中取消, 1988 年的加拿大卡加利冬季奧運中再次被加入為高山滑雪的項目之一,並且新增超級大曲道。

在國內,一般大眾熟悉的滑板運動,大多數是地上滑板以及水上滑板為主,並以年輕族群為居多;滑雪也是滑板運動其中之一,但礙於台灣天候因素沒有適當的場地,此運動也少為人熱愛。

滑雪規則

※ 北歐式滑雪
北歐式滑雪包含所有滑雪運動中滑雪靴的跟部不能固定在滑雪板的項目,奧運項目包括越野滑雪、跳台滑雪、北歐混合式滑雪和冬季兩項;另一個北歐式項目為泰勒馬克滑雪。世界北歐式滑雪錦標賽為這些項目的重大賽事,在冬季奧運之間的奇數年冬季舉行。

※ 高山滑雪
高山滑雪於 1936 年冬季奧運正式成為比賽項目之後,共有 10 個小項目:男 / 女子落山賽( Downhill )、男 / 女子曲道 ( Slalom )、男 / 女子大曲道( Giant Slalom )、男 / 女子超級大曲道( Super G )和男 / 女子混合式滑雪( Combined )。選手要由起點出發以最快速度到達終點,時間準確至百分之一秒,若出現成績相同情況,名次可並排。比賽時,選手需穿上有襯墊的緊身衣,並在心口的位置佩戴號碼布、戴好保護盔、穿上滑雪板、滑雪杖以及使用「脫離式固定器」。

* 曲道賽:在兩個不同的滑道中滑行兩次,從高處起點向下滑,滑行中,選手要經過多個高約 0.75 米,寬 4 至 6 米的旗門。男子賽中的旗門多達 55 至 75 個,而女子賽要經過 40 到 60 個旗門。旗門由紅色和藍色組成,選手要交替穿過每個旗門,若選手不經過任何一個的旗門,則會被判為「失格」,在兩次的滑行中,男子選手要滑行 140 米至 220 米到達終點,而女子選手則滑行 120 至 180 米,而比賽場地的坡度均為 20 至 27 度。

* 小曲道:兩次滑行後得到的成績會相加起來,若有選手「失格」,總時間會被增加,而所用時間愈少,則排名愈高。

* 大曲道:大曲道的難度比曲道賽更高,大曲道男子選手要滑行 350 到 400 米,女子 260 到 350 米,大曲道賽與曲道賽一樣,都是進行兩輪的滑行,不同的是兩次的滑行都在同一場地進行,而旗門會重新安置。選手在完成兩次的滑行後,所得時間相加,時間最少者為優勝,若時間相同,排名可以並列。

* 超級大曲道:選手每次比賽時,扣分不可多於 120 ,比賽場地的寬度最低 30 米。它是一項以「落山賽的速度」與「大曲道所用的技術」結合而成的比賽。男子選手要滑行 500 至 650 米,經過最少 35 個旗門,而女子選手則要滑行 350 至 500 米,經過最少 30 個旗門,每位運動員只滑行一次,便得出成績,所用時間愈少,成績愈好。

* 落山賽:男子選手起點及終點海拔差距為 800 至 1000 米,女子選手差距為 500 至 700 米,並且經過多個密集而又令選手容易出錯的旗門,選手被扣分不得多於 120 分。由於距離只是數公里的關係,加上滑行速度可超過 100 公里,因此男選手在兩分鐘以內就能完成,而女選手的成績為 1 分 40 秒左右。

* 混合式滑雪賽:混合式滑雪的選手先要進行落山賽,之後再進行兩個曲道賽,時間最快的名次愈高。男子選手要滑行 1080 至 1440 米,而女子選手則要滑行 740 至 1060 米,最快到達終點的運動員為金牌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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