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船運動為戶外水上運動之一,主要活動地點為海上,帆船運動員藉由自然風力作用於船帆,駕駛帆船或帆艇向前移動,是以技巧為主,體能為輔的一種運動。

帆船運動最早起源於 17 世紀的歐洲,在 1900 年法國巴黎舉辦的第二屆夏季奧運中,帆船運動開始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至今;這項運動在世界各沿海國家或地區,逐漸成為普遍而且廣受歡迎的水上體育活動之一。

台灣常見的帆船有:風浪板( Sailboard )、雷射型帆船( Laser )、 OP (樂觀)型帆船( Optimist )、霍比式帆船( Hobbie )、重型帆船( Keel boat )。

帆船規則

帆船正式比賽要求在開闊的海面上進行,距海岸應有 0.5 – 2 公里,奧運會的帆船比賽通常採用奧林匹克梯形航線和迎、尾風航線。帆船比賽中的起點和終點皆為虛擬線,競賽場地並非固定不變,它是在規定的區域裡按照天氣環境情況進行設置,起航和終點是在起點船上升起信號旗,同時發出較強的聲音信號。

從起點到 1 標為頂風航段,帆船需走「之」字形,奧運運動員限額 400 名,270 條參賽船,每個國家每個項目只允許一條船參賽。

奧運帆船比賽每個級別要進行 11 輪比賽,每一輪名次的得分為:第一名得 1 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3 分,第四名得 4 分。

※ 風浪板
帆板(俗稱風浪板)是介於帆船和衝浪之間的新興水上運動項目,帆板由帶有穩向板的板體、有萬向節的桅桿、帆和帆桿所組成,起源於 20 世紀 60 年代末世界衝浪勝地夏威夷群島; 1974 年舉行首屆世界風浪板錦標賽, 1981 年風浪板被列為奧運會比賽的一個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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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類型 金牌數 銀牌數 銅牌數
亞洲運動會 0 1 0
賽事名稱 選手姓名 競賽項目 成績結果
1998 年第 13 屆曼谷亞運會 黃偉哲 男子風浪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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